《自重——致刻意的青春》 BY 十世 【完结】
声明,本文首发于博客,博客上非此用户名字。不想在此公布博客的名字,如果你看过了,请别说出来。抬腕,已逼近二十三时。跑进地铁口。身上没有零钱,闯进便利店里掠了本青年文摘。售票机处人不多,不用排队。脚丫迫切的吻着地面,哒哒哒,穿过空旷的大厅,下楼梯,赶上了末班或接近末班的地铁。
地铁里,寥寥几个人。缓了缓气,眼珠游了一遍。对面的女人现出倦相,左手拖着右胳膊肘,右手托着头颅,几根手指将侧脸按得变形。靠左,一个男子挺直了腰板,石头脸,公文包搁放膝盖,双手慵懒的趴在上面。再向左,一个女人猫腰坐着,脸上浓妆,白得如同小丑的粉底,双手抓住膝盖,踮着的鞋尖抖啊抖,黑色卷发,黑色长衣,黑色短裙,黑色丝袜。
别过头。心脏沉甸甸的。一个声音,忽高,忽低,高,低。如同跳房子似的一字一顿:我不是你想的那种人,请自重。
没有人发出声音,地铁嗖嗖的行着。
1
我一手拖着行李箱,一手慌乱的提着水桶和被子,快着地了。近似电影里肥胖的妇人,卡在窄门,涌着身子从地铁上挤下来。
师傅,到XX路XX号。我弓着腰附向前面的驾驶位,在一个耳朵旁说。师傅应声,发动车。车在奔跑,斑马线在奔跑,所有房子都在奔跑。
店长笑迎着接过拖行时最轻的行李箱,屁股一扭,我两手艰难地提着其它东西尾随其后。
七楼,没有电梯。他一边爬着楼梯,两手拽着行李箱,开始嗲声嗲气的说,你这装得啥呀,比砖头还重。我在前面爬啊爬。憋着笑意。
2
店长姓伪,四十多岁的男人。走起路来像裙摆。
他坐在椅子上,用一只胳膊肘支着上身,肩膀倾向那边去,细瘦细瘦的儿字腰扭成了一个C形。温柔的和我搭话。时不时打量下我,头会侧转七十度,眼睛忽眨忽眨的。
太阳爬进窗口,可我却顿时觉得冷,起了鸡皮疙瘩。
3
早班,步行,在路口买了早餐,边啃玉米馒头边走。咖啡馆里,装修很吝啬,明黄的光晕是怀旧的。转着眼珠,在吧台内开始查视物料的摆放。
摸索着一台老式的意式咖啡机。老伪把脖子伸过来,看看我的手,对上我的眼睛,试探性的说,试下。他说得面部表情丰富,两颗大眼睛滴溜溜一睁,带动了额头上的数跟皱纹。
分明是考我。于是我选了难度比较高的卡布奇诺。奶泡打得还算顺利。出品。他托着咖啡送到嘴边,鼻子深深一缩,用嘴抿了一口,两口,紧绷的脸露出了笑意。
我也笑了。
4
这是Tom,店助理。老伪说。
看向面前的人,满脸青春豆,勉强算是个男孩。矮胖得如同不倒翁,只齐我腋下。仰脸,黑洞洞的鼻孔对准了我,目光的方位越上我头顶才往下瞄。像老鼠遇到了大象,为了掩饰自卑,他需要傲慢起来。
老伪的头颅伸到厨房口。阿Ben,我有事要出去,晚上不回店里了,你跟着Tom好好学。
我一边洗着马克杯一边应和。老伪两脚刚踏出门,Tom的身子就钉到了公用电脑前。
喂,那边,那,烟灰盅该换咖啡渣了。哎,拖下地。玻璃...他刚开口。我拿上报纸已经渡到窗前擦上了。
Tom,读来就像,他老母。
5
咖啡馆门外,几张玻璃圆桌,每桌围有四张藤椅。门口的绿植像篱笆将场地圈起来,露出个小嘴,供客人进出。
这是一条美食街。有酒吧,有寿司店,有烧烤屋等。走道笔直,每隔十米远有阶梯,连上天桥,再向前是个开阔的广场。
闲时,当招财猫,立在门口迎客。
正前方的阶梯,阳光栖满了每一格台阶,阴影含蓄的露出一截尾巴,垂下地面。一双圆嘴的黑色皮鞋从阶梯上走下来,迷彩裤,迷彩服,手。然后看到他的脸。五官很朴素,国字脸,寸头,眉毛像两横直线,并不明亮的双眸若隐有忧伤,鼻子微挺,嘴巴也微微凸出。只是皮肤被阳光深描得很吸引我。
6
我猫着腰,将手腕扣在护栏上,看着广场上各色的老人孩子。暗自算一算,已经挤走了一个星期。
前方不远处有一位保安。因为有制服情结,便颇有兴趣的分辨起上面图案的颜色,白色、浅蓝、湖蓝、葱绿。他稍稍侧过头。
原来是他。
夕阳西下,阳光勾勒着他的线条,他抱起一个小女孩,脸上憨傻的笑容纯净,纯净得让我迷恋。我看着他把小女孩放到草坪上,看着小女孩停了哭泣,笑起来,跑远。
一个二十几岁的男人。看着。看着,我的心躁动得像一场朋克。
7
冷空气来了。人们缩着脖子,掖着手,拢着腿,被衣服包得像企鹅一样笨拙。阴郁的冷如同一次侵犯,从脖子往下钻。
今天有一只小老鼠掉进桶里是如何被冻死,被我倒入街边的另一个垃圾桶。桌上的一只蚂蚁被我用大拇指一摁就死掉了。
我想到死亡。人的死亡为了表示隆重,送行。也许被扒光了用几个小时焚烧,也许被埋在干巴巴的土下用一个世纪去腐烂。仅此而已。
那为什么不催促,为什么不抓紧呢。谁把日子揉成一团,也丢进了垃圾桶。一个多月就过去了。
8
他经过的时候,我会看他,他也会看我。我知道他什么时候工作什么时候下班,知道他大概什么时候会在哪里出现,什么时候会去买快餐。
天黑下,路灯在烧。踩着步子走在天桥上。他也许下午在这里经过,也许在那里驻足,于是我开心的走在天桥上。
酒吧里传出了流浪的歌。我和他在两个地方,或近或远,却都会听到这歌。他正迈着散漫的步子,巡逻。他不会想到我,他也许会想到一个女孩子,隔壁水吧的服务生,她在午后和煦的阳光下,抹拭桌面的水渍,抬头微笑着与他打招呼。而我也看到了他,凭什么我不能打个招呼呢?
9
那天,站在吧台里,机器哼哼响,在拖地时他在门外出现了,对我匆匆一瞥,走了过去。我有点心悸,就像第一次喝多了咖啡。小心翼翼的瞄了瞄时间,近十点。
暗恋是含蓄的。暗恋只是伏着身子,静静睁开眼睛。
回过神才发现Tom正瞪着我,他说,发什么呆啊,拖完外场把垃圾倒了,还有,厕所你帮我洗一下。
我很少生气,很少生气后发火,我走到垃圾桶边,提起垃圾又放了下去,慢慢地把腰间的围裙解下来,然后看着Tom,用力地把围裙摔在桌上。
老伪走了过来。我看着他,平静的说,我不干了,明天我就走。
从咖啡馆出来,登上天桥,有一刻发呆,抽上根烟。我告诉自己,青春是张扬的。于是跑起来,穿过房子,穿过花园,下天桥,上天桥,再穿过花园,再穿过房子。跑累了,落寞的停下来,正打算走,他就出现了,向我这边走来。
站在那里,他越走近,我的勇气越缩小。所以我不能站着不动。拔腿跑过去。
“我喜欢你。”声音没有迟疑,没有退缩。
这时旁边有一个身影走过。我只听到他说,“等一下。”
我们站了一会,他像熟人一样问我下班了吗。他的声音很好听,是我喜欢的男中音。我简洁的告诉他我辞职了。然后我们一起向前走着。我问他要手机号码。侧过头,他的轮廓被路灯描上了一圈光晕,样子很好看。
“你问我要号码,是想交个朋友呢,还是想要我帮你介绍工作。”他笑着说。
“交个朋友。”
“那你记”
“好,你念。”
记完号码,他问我。
“你现在要去哪?”
“去LH”
然后他没有说话,向一条小径,走了。
10
我坐在一格台阶上,给他打了个电话,约他一起吃夜宵,他说下班后再给我电话。过了一会,我又发了条短信给他。
“我喜欢你,我在XX等你,如果你十二点没有来我就走了。”
“你不要等了,我不去。我不是你想的那种人,请自重。”
我发呆,抽烟,抽烟。然后跑起来,跑啊跑,抬腕,已逼近二十三时,跑进了地铁口。
(完) 多情的种子,悲歌。 干嘛爱上直男啊 还是找同道中人吧 回复 3# 非洲来的北极熊
张扬的人为人所知,低调的人只有自己最清楚。我不低调,但我希望遇到的是个低调的人。像你所指的应该是“圈内”吧。但同志应该说是一个性别,而不是一个你可以选择加入或不加入的群体,所以所有的男人都不一定是同道中人,相反也有可能都是。 谢谢楼上两位朋友的回复 文笔不错 韵味也好 谢谢十世 喜欢一个人有错吗
低调无罪,那么高调有错吗?
“我不是个随便的人”。。。
那么,对方鼓足勇气,需要多莫大大的内心能量?
有缘无份吧~ 回复 6# 剑兰
谢谢抬举 回复 7# chensulong
看法不同 爱上直男,受伤的总是自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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